中國僑網12月22日電 據馬來西亞《星洲日報》報道,馬來西亞人力資源部長沙拉瓦南提醒雇主,從明年1月1日起,必須確保所雇用的外勞進行新冠肺炎檢測,以抑制病毒在員工之間傳染。
他21日發文告說,檢測費用將由雇主承擔,不過,若外勞有繳納社險,就可在社險機構指定的診所檢測。
他指出,2020年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條例(新冠肺炎檢測費用)將在近期內生效,任何抵觸條例的雇主,將受對付。